军训营优秀营员条例
作者: 办公室 | 发布时间: 2020/9/1 17:54:02 | 3725次浏览
军训营优秀营员条例
一、思想品行好,关心国防事业。政治合格,思想敏锐,关心他人,尊重首长,团结学友,能摆正集体与个人的关系。
二、训练态度端正,训练质量优良。能刻苦钻研业务知识,训练认真,动作规范,虚心好学,勤于思考。
三、遵守纪律好,生活作风严谨,严格执行条令、条例,不请假、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吸烟、不酗酒。军容严整,内务卫生标准化。
四、命令意识强,助手作用明显。服从命令,听从指挥,令行禁止,积极配合各级首长搞好训练,善于把握学员的思想动态,及时做好思想工作,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。主动为领导分忧解难,成为教员与学员之间的桥梁。
五、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,以校为家,关心集体,关心爱护公物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,能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六、对成绩优秀的学员进行表扬和表彰,并报学校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