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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秋学期第15周国旗下讲话——《弘扬宪法精神,提高法治素养》

作者: 程杰 | 发布时间: 2022/12/6 13:35:38 | 1102次浏览

弘扬宪法精神,提高法治素养

政教处  姚彩华

尊敬的老师、亲爱的同学们:

大家上午好!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《弘扬宪法精神,提高法治素养》。

昨天,12月4日,国家宪法日——这是我国第9“国家宪法日”。提及“宪法”这个词,高端而又神秘,大气而又模糊,遥远而又抽象。

为了让宪法与法律在我们心中具象化,我先讲个故事:《最牛死刑犯》。美国54岁死囚乔·哈里斯,应在2012年11月27日14点执行死刑,死前最后一餐,他吃了大餐还喝了红酒,没想突发脑溢血当场去世,早死了40分钟。其亲属因此状告监狱,明知高血压还让喝酒,让他丧失了40分钟的美好生命。最后,亲属获赔350万美元。在法律上,活着的每一分钟都值钱。

这个故事告诉我们:法律之精神在于公平与公正,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,既包括生者,也包括死者。

周公制礼,韩非说法。在人类文明历史演义的长河中,大凡有成就的人,奉公守法。时至今日,法,已渗透到当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,并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。古有韩非子曰:奉法者强则国强,奉法者弱则国弱。今天我们说:法治兴则中国兴,法治强则中国强。很多人喜欢看TVB的警匪片或司法剧。印象最深的,一定会有那句话“你可以不说话,但你所说的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”,说话人总给人帅帅的感觉。其实让你感觉到帅、感觉印象深刻不是说这句话的人,而是这句话代表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权威。

曾经,明太祖朱元璋曾问及群臣:“天下何人最快乐?有人云“功成名就者最快乐”,有的说“富甲天下者最快乐”,有的说“高官厚禄者最快乐”。可朱元璋听了连连摇头。惟独万纲说“畏法度者最快乐”时,朱元璋频频点头。

而践踏法律的人必将付出代价!唐山打人案28人获刑,黑暗势力终究会得到正义的审判,在泱泱中华的国土之上,没有人可以横行霸道,没有人可以任意妄为。周永康、郭伯雄、令计划、张阳、房峰辉,哪一个曾经不是位高权重、显赫一时?他们违纲乱纪,罪责难逃。昔日意气风发,而今沦落高墙。镜头之下的落马高官,形容憔悴,一夜白头。更有人,在法庭上忏悔时,情绪崩溃、痛哭流涕。然而人生就是现场直播,没有办法重来。丢失了理想信念,突破了做人底线,违背了宪法意志,留给自己的,只会是世人不加掩饰的唾弃,和内心无穷无尽的愧悔。他们的被捕既印证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之千年古训,更是以践行“人人平等”之宪法精神,悍卫了不可侵犯之宪法尊严。

同学们可能会觉得,我们都是涉世未深的青少年,我们知法懂法,违法犯罪离我们很遥远,其实不然,近年来,青少年涉网络犯罪现象时有发生。深圳一13岁的初中女生被“网暴”为“渣女”,并被不法分子以“有偿删帖”为名敲诈勒索,经调查,此类案件中的“水军”有不少是“00后”。广东警方近期打掉一个恶意索赔网店商家的犯罪团伙,团伙成员年龄为15岁至22岁,为首的章某强年仅18岁,还是某学校的在读生。四川某中学学生吉某为泄私愤,利用很多同学没有更改初始密码的验证漏洞,通过手机登录多个考生账户,私自篡改同学志愿,受害人数涉及上百人。甘肃省16岁初三学生杨某,因在QQ空间大放厥词,散播谣言,发布大量反动言论,煽动群众游行,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而被刑拘……

此时此刻请你扪心自问,在平日的学习生活中,是否时刻将“勿以恶小而为之”这把戒尺紧握手中,在现实和网络中,同等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?又是否真正做到了解宪法、尊重宪法,看清楚守法与违法之间那道不可碰触的红线?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,很多悲剧的酿成都来源于生活中每一次看似微小的不道德,来源于学生时代对规则长期的漠视和不尊重。规则是自由深扎于大地之根,正如歌德所说:“如果你敢于宣称自己是受限制的,你就会感到自己是自由的。”敬畏宪法,遵守规则,既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,又是对责任的一种担当。

同学们,国无法不治,民无法不立,校无法不安。我们即将成年,步入社会,继续在追梦的道路上前进。只有发自内心地尊重祖国、敬畏宪法,我们才能真正享受到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和自由,体会到祖国为我们提供的支持和保护。由此,怀揣着“人文天下,行者无疆”的梦想,活跃于广阔的世界舞台上!

我的讲话到此结束。谢谢大家!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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